婚姻處方籤:如何在關係裡談金錢?我們需要坦誠與透明

戀愛的當下,心臟怦怦跳的感覺與粉紅泡泡的氛圍,往往為現實鍍上了一層迷幻色彩。浪漫的、喜悅的、歡樂的心情,讓平時為了生活而疲憊的大腦可以擁有短暫休息的時間。但隨著進入戀愛、踏入婚姻,現實生活的考驗讓兩人不再如初遇時的閃閃發光,越來越多的磨合,磨到最後只剩家庭不和。

戀愛的當下,心臟怦怦跳的感覺與粉紅泡泡的氛圍,往往為現實鍍上了一層迷幻色彩。浪漫的、喜悅的、歡樂的心情,讓平時為了生活而疲憊的大腦可以擁有短暫休息的時間。但隨著進入戀愛、踏入婚姻,現實生活的考驗讓兩人不再如初遇時的閃閃發光,越來越多的磨合,磨到最後只剩家庭不和。

婚姻,在王子公主大團圓之後,到底會面臨什麼問題?彼此又要怎麼在婚姻裡安放自己呢?

過多爭吵與不和,讓人在愛裡更加迷失。(圖片來源:公視《你的婚姻不是你的婚姻-尾號1314》)


金錢與財產,婚姻必談的重要命題

在台灣,時常能在各大討論區見到有關男女戀愛約會時帳單誰來付的問題。大部分人對此的討論方向,往往先設置了「怎麼做才能讓對方有好感」、「怎麼樣才能長期相處」的前提,因此把自身經濟情況擺在了禮儀與面子之後。

然而Joyce律師卻認為,不管是AA制還是任何一方買單,對自己的經濟狀況有清楚的認知,且能夠坦然的讓對方了解自己的能力與財務,是所有健康關係必備的條件之一:「誠實」。能夠自然而然地談論金錢觀,以及雙方對未來財務的規劃,便是以誠實為前提開展的,讓誠實做為開端,為彼此打下相互信任的基礎。

以創業為例,主持人大翔就認為戀愛和婚姻裡的雙方和創業的合作夥伴非常相似,彼此都需要有共同投資,來實現「共好」的目標。無論是創立共同使用的金融帳戶,以此確保關係裡經濟價值的維繫;或者是藉由個人職業生涯的實踐,確立自己的能力。兩者都能在日常生活中,為關係提供一個既彼此努力,也相互評估、深入了解的可能性。

而以法律的角度而言,Joyce律師也認同雙方建立「共同基金」的概念。在兩人進入婚姻前,以「共同基金」為主題簽訂婚前財產契約,可以明訂每個月存多少錢、以及假設沒有走進婚姻的話,共同基金的錢如何平分。像這樣實務性的探討,其實對於兩人長遠的未來,是更有保障的。

婚姻處方籤處主持人大翔X律師Joyce。(圖片來源:小人物提供)

關係之間,怎麼衡量「價值」

除了金錢以外,進入戀愛與婚姻的雙方也可以審視自己是否在這段關係中提供了其他有益的價值,比如「情緒價值」。如果說「經濟價值」是關係在現實考驗中能否長遠的基礎,那麼「情緒價值」就是雙方內在層面的正向支持,包括關懷、肯定、信任等心靈角度的價值。

固然一段關係最好的相遇,是雙方的價值觀雷同,能對等地在關係中為彼此提供經濟價值與情緒價值。但Joyce律師也強調,面對挑戰和難關,相互的交流、溝通,並調整自己,讓雙方的關係能夠一起「共好」,則是價值衡量以外所需的努力。因此若是遇到某一方最好的狀態,是建立在另一方不怎麼好的處境之上,可以先試著先踏出交流的第一步,無論是提供關懷協助、還是訴說自己的脆弱不堪,至少在情緒價值這部分,彼此已經先建立起好的開始了。

提供情感上的陪伴,是關係裡「情緒價值」的一部分。(圖片來源:Pixbay)

維繫關係之前,先自我實現

如果回到兩人進入婚姻、進入戀愛關係之前,雙方似乎很難在一開始就充分了解彼此的人生目標、經濟能力和資源背景等。但婚姻是雙方生命裡共同的一段旅程,去往前方的目的,卻不能保障彼此的時刻相伴,也有可能產生越是埋頭為彼此努力、卻更加疏遠、更加寂寞的情況。尤其時代更迭,「好的」、「進步的」觀念逐漸成為教化般的說詞時,處在困境裡的雙方,若以此來逼迫或責難,反倒會造成關係間的壓力。

訪談中,主持人大翔也對此提問,他認為夫妻之間,若有一方全職在家照顧孩子,不具有經濟能力和決定權的處境,對金錢的不安全感似乎會延伸至家庭關係,最早從財務規劃的分歧,往後卻可能演變成無法互相信任、最終離婚的導火線。

針對這樣的案例,Joyce律師以法律的觀點切入,提出「自由處分金」這個專有名詞。「自由處分金」通常由家中主要經濟的負擔者,提供給全職在家的家庭主婦/夫,目的是給予無經濟來源的一方,在消費上一定的自主權,包括家務、小孩照護等等。但較內在的議題如自我價值感等等,則需要透過尋找一份自己的工作來建立,重點不在於賺多少錢,而是自我實現能提供的安全感。能自由決定自己的收入、對生活有所掌控,就不會將恐慌與焦慮向外發散,成為伴侶的罪惡感和負擔。

主持人大翔向Joyce律師提問。(圖片來源:小人物提供)

婚姻與愛不是枷鎖,是足夠成熟的證明

在Joyce律師經手的離婚案件中,不乏遇到許多經濟有狀況、情感有問題、甚至是道德上有瑕疵的案例。而這些案件的共同之處,大多都在於雙方無法交流,或者無法為自己負起責任。而這時候,法律所能擔任的角色,其實比起仲裁、判斷誰對誰錯,更多的是只能提供建議與法律上的支持。關係和家庭,要負責的始終是當事人自己。畢竟若是一段戀愛或婚姻,都時刻需要法律介入,其實可以說感情已經所剩無幾了。

在訪談最後,Joyce律師就自己的經驗觀察而言,認為婚姻沒有什麼堅貞無比,只有願意提出問題。有些人可能在進入一段關係前,愛人與被愛的能力資源就足夠成熟;但也有些人,是在關係裡才變得更好。當進入關係裡的雙方能夠就問題開始討論、自我調整時,也會迎來更加成熟的契機。因此或許可以說,婚姻並不是戀愛的終點,而是始終存在著一個對象,督促自己變得更好,是見證自己更加成熟、更能去愛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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